1月19日,湖北農業農村廳、陜西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相互制訂頒布《湖北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從中間農機車購買補助中分配資產,執行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帖,對損毀年久農機車給與適度補貼。那麼,補助對象是什么?附實施意見詳細信息!
湖北執行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帖
依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9〕40號)《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0〕2號)和農機車購買補助相關執行實施意見等政策法規現行政策規定,為搞好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助工作中,現融合我國具體,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整體規定
全方位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實質,樹牢綠色發展理念,重點圍繞執行鄉村振興發展戰略,大力開展農牧業產業結構升級性改革創新,堅持不懈“農戶同意、政策支持、便捷高效率、環保無污染”的標準,根據政策支持進一步增加能耗高、環境污染重、安全系數低的年久農機車取代幅度,加速優秀可用、綠色環保、可以信賴農用機械的應用推廣,勤奮提升農機車武器裝備構造,推動我國農機化轉型發展和農牧業綠色發展理念。
二、執行范疇和補助目標
從中間農機車購買補助中分配資產,執行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帖,對損毀年久農機車給與適度補貼。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帖在我省全部農業縣(市、區)和地區墾區大農場范疇內執行。補助目標為從業農業的本人和農牧業生產運營機構,農牧業生產運營機構包含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機構、農戶技術專業協作經濟發展機構、農業企業和別的從業農牧業生產運營的機構。
三、損毀類型和損毀標準
(一)損毀類型。我國補助損毀機器的類型為大拖拉機、聯合收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性噴霧器(粉)機、機動性脫粒機、精飼料(草)破碎機和鍘草機等7類機器。
(二)損毀標準。申請辦理損毀的農機車理應關鍵構件齊備,來源于清晰合理合法,設備需對機器來源于、所屬等做出書面形式服務承諾(詳見附件1)。列入牌證管理方法的農機車必須出示農機車安全性工程監理組織簽發的牌證;沒牌證或未列入牌證管理方法的,理應具備出廠銘牌或原廠序號、車架號碼等機器身份證信息。
損毀農機車的使用年限等技術性標準,參考有關農用機械禁止使用與損毀規范,合乎下述標準之一的可申請辦理損毀。
1.做到報廢年限的。大拖拉機(中小型十年、大中小型十五年、履帶十二年)、聯合收獲機(自走式十二年、懸架式十年)、水稻插秧機(手扶拖拉機式八年、乘座式十年)、機動性噴霧器(粉)機十年、機動性脫粒機八年、精飼料(草)破碎機(配套設施驅動力≤18kW的十年、配套設施驅動力>18kW的十二年)、鍘草機十年。
2.使用年限或總計上班時間不夠,歷經檢修調節或拆換零配件后依然達不上安全生產技術規定的。
3.因為各種各樣緣故導致比較嚴重毀壞、沒法恢復的。
4.預估維修花費超過類似新品50%的。
5.未做到報廢年限,但技術性情況差且無零配件來源于的。
6.我國明令禁止取代的。
四、補助規范
中央預算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助由損毀一部分補助與升級一部分補助兩一部分組成。損毀一部分補助推行預算定額補助,補貼額(詳見附件2)。升級一部分補助規范按農機車購買補帖有關要求實行。
五、收購公司
(一)收購公司資質。損毀農機車收購公司(下稱“收購公司”)應以本地具有資質證書的報廢機動車收購拆卸公司為主導,也可挑選依規具備農機車收購拆卸運營業務流程的農機車檢修公司、農業合作社或再生能源運用企業。實際由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按照規定審批明確,向社會發展發布收購企業名字、詳細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并在湖北農機車購買補助信息公示欄目發布。
收購公司務必經工商局注冊登記,且業務范圍含損毀農機車收購、拆卸業務流程;有從業機械設備拆卸損毀的技術專業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者;有進行機械設備拆卸損毀所必不可少的機器設備;必須的辦公場地,有專業的拆卸及停車損毀農機車的場所,運營總面積不少于600㎡;理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安全性、環境保護的要求,依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進行損毀農機車收購拆卸工作中。
(二)收購公司總數。為保證 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助工作中順利進行,便捷農戶就近原則損毀農業機械,正常情況下各縣市(市、區)可明確不少于1家損毀農機車指定收購公司,容許相鄰縣(市、區)相互明確指定收購公司。對擔負過農機車收購拆卸業務流程的公司,若運營管理制度、做到要求資質證書規定,未出現違規違紀個人行為,可在執行要求程序流程后優先選擇明確為農機車收購公司。
六、操作流程
農機車損毀升級補助操作流程,關鍵包含下列階段:
(一)申請辦理損毀。
1.牌證齊備的種類。已在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備案入戶口的大拖拉機、聯合收獲機,機主持人機動車登記證、農機車牌證、身份證件和農用機械由來保證書等憑據,到隸屬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明確提出損毀申請辦理。
2.稅票齊備的種類。大拖拉機、聯合收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性噴霧器(粉)機、機動性脫粒機、精飼料(草)破碎機、鍘草機的設備,憑初始購買稅票、農用機械由來保證書到隸屬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明確提出損毀申請辦理。
3.其他狀況的種類。若擬損毀的農機車以上二種材料也不具有、但曾在本地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申請辦理過購買補助或在農機車安全性工程監理組織開展過辦理備案備案的,可憑農用機械由來承諾書和購買補助申請辦理材料或農機車安全性工程監理辦理備案材料,明確提出損毀申請辦理。改裝、組裝、來路不明、無出廠銘牌或無原廠序號、無車架號碼的機器未予審理。
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對申請辦理損毀的機器開展信息內容審批,在核查設備以及損毀農機車的信息內容后,派發《報廢農機回收確認表》(下稱《確認表》,詳見附件3)。
(二)銷戶備案。
1.公司收購。機主持人《確認表》、身份證件,及其農機車牌證、購買稅票、購買補助申請辦理材料、農機車安全性工程監理辦理備案材料等4項證明文件之一,將早已審批備案的待損毀農機車交售給指定收購公司。收購公司對設備信息內容和待損毀農機車情況(須關鍵構件齊備)核查準確無誤后,在《確認表》上簽名、蓋公章。向設備出示《確認表》第二聯(設備存查聯)和第三聯(用以領取補助聯)。
2.拆卸消毀。收購公司立即對收購的農機車開展拆卸并創建檔案資料,對我國嚴禁生產加工的柴油發動機等構件開展毀滅性解決,拆卸時務必根據視頻監控系統等機器設備開展全過程紀錄。拆卸檔案資料應包含出廠銘牌或其他能反映農機車真實身份的初始材料,及其拆卸農機車全過程中的視頻、相片等,保質期不少于三年。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解決收購公司拆卸或消毀農機車全過程開展當場抽樣檢查或執行遠程控制監管。
3.銷戶備案。列入牌證管理方法的大拖拉機和聯合收獲機收購后,設備須持《確認表》和有關證件,到本地承擔農機車牌證管理方法的組織依法處理牌證銷戶辦理手續。有關組織核查設備和損毀農機車信息內容后,在《確認表》上簽證“已申請辦理銷戶備案”字眼。
(三)兌付補助。設備憑合理的《確認表》《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申請表》(見配件4)和身份證件,向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申請辦理補助。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行政機關按職責權限開展審批,行政機關向符合規定的設備兌付補助資產。全國各地可聯系實際,設定本人和農牧業生產運營機構本年度內享有損毀補助的農機車總數限制。縣市級農業農村(農機車)單位依據當地購買補助資產總產量、農機車擁有量及武器裝備構造狀況,依照損毀補助機器總產量不超過購買補助機器總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