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層次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抓好“三農”領域重點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全面小康的意見》明確提出的“推進農牧業綜合性行政部門執法改革,健全稽查管理體系,提升 稽查工作能力”的規定,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推進農牧業綜合性行政部門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切實提升 農牧業行政部門執法水平,農業農村部決策執行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技能提升行動(下稱“技能提升行動”)。現將相關事宜通告以下。
農業農村部有關執行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技能提升行動的通告
一、深刻認識技能提升行動的關鍵實際意義
農牧業綜合性行政部門執法改革是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布署的一項重特大改革創新每日任務,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專業下發實施意見對改革創新做出整體布署,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了有關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相關事宜的通告,對推動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做出計劃方案。現階段,農牧業綜合性行政部門執法改革早已獲得明顯成果,省部級改革創新基礎進行,縣市改革創新積極推進,但與中共中央、國務院辦公廳的規定對比,與全方位執行農牧業綜合執法崗位職責每日任務對比,全國各地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工作中仍存有一些難題和薄弱點:極少數地區對改革創新工作中高度重視不足,對改革創新規定了解有誤差,團隊融合不及時、職責融合不精確;一些地區僅完成了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組織掛牌上市工作中,“三定”要求并未下發,工作人員調撥并未及時;農村基層普遍現象稽查經費緊張、武器裝備標準確保不夠;很多新入稽查人員為非法律專業或改革創新前未從業過稽查工作中,害怕、不容易、不肯稽查審理案件。執行技能提升行動,對全方位精確貫徹落實中間布署的改革創新每日任務,保證 農業農村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嚴苛執行、農業農村單位法律規定崗位職責全方位執行具備關鍵實際意義。
二、精確掌握技能提升行動的總體目標規定
執行技能提升行動,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實質,貫徹執行習近平總書記全方位全面依法治國新思想新發展理念新發展戰略,大力開展農牧業綜合性行政部門執法改革,加速搭建責任明確、左右全線貫通、指引暢順、運作高效率、保障有力的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管理體系,打造出一支政冶立場堅定、業務流程專業技能熟練、稽查行為準則、老百姓大眾滿意的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團隊,為執行鄉村振興發展戰略、推動鄉村治理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智能化出示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執行技能提升行動,要樹牢以老百姓為管理中心的發展思想,努力創造依規治農、依規護農、依規豐農。要聚焦點稽查審理案件主營業務,全方位執行稽查崗位職責,嚴苛標準公平規范執法行為。要堅持不懈精準施策,切實處理稽查人員素養不足強、稽查審理案件水準不足高、稽查制度體系不足健全、稽查標準確保不足強有力等難題,加速補足審理案件薄弱點、牢筑規章制度基本、加強標準確保。
根據執行技能提升行動,歷經3—5年勤奮,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團隊(含相對性獨立設置的漁政稽查團隊,相同)完成稽查人員素養普遍提高,稽查規章制度體制更為健全,稽查保障體系基礎貫徹落實,稽查審理案件工作能力明顯提高,為農業農村農戶服務保障的工作能力水準明顯提高。
三、圓滿完成技能提升行動的關鍵每日任務
(一)融合團隊,健全稽查管理體系。嚴苛依照中間規定融合稽查團隊和稽查職責,不斷完善省市縣三級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組織,市、縣市級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組織基礎進行掛牌上市,今年份后所有下發“三定”要求,由其集中化履行行政許可及其與行政許可有關的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職責,以農業農村單位的為名統一稽查。依照稽查能量與稽查職責、稽查每日任務相一致的規定有效明確機構編制,并依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標準立即調撥目前稽查人員,維持團隊平穩,果斷避免 因改革創新出現稽查“空檔期”。理清省市縣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組織職責權限和稽查關鍵,確立稽查義務。
(二)加強制度建設,規范執法個人行為。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函〔2020〕34號文檔規定,進一步優化、健全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事宜具體指導文件目錄,并創建動態性調整管理機制。健全稽查人員執證上崗和資質管理方法、綜合執法實例具體指導、綜合執法案件材料管理方法、綜合執法投訴及其綜合執法點評和考評監管等規章制度。貫徹落實農牧業綜合執法“三項制度”、標準農牧業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程序方法、農牧業行政許可程序流程要求,制訂綜合執法工作中技術規范和操作指南。嚴格遵守農牧業綜合執法“六條禁令”,健全農牧業綜合執法內部、等級和外界監督制度,創建領導人員違反規定違反規定干涉稽查主題活動或參與實際案子依法查處責任追究制度規章制度,探尋創建社會發展觀察員規章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盡職免責規章制度,保證嚴苛標準公平規范執法行為。
(三)各項政策,確保稽查標準。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實施意見規定,加強稽查確保,創建稽查經費預算財政局保障體系,將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運作經費預算、稽查武器裝備基本建設經費預算、罰沒款有害危害以及他物件應急處置經費預算等列入平級部門預算,保證 考慮稽查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罰繳分離出來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方案。貫徹落實國辦發〔2018〕118號文檔有關確保經費預算資金投入的相關規定,促進各省市(自治州、市轄區)市人民政府參考《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基本裝備配備指導標準》,盡早制訂當地農牧業綜合執法武器裝備配置規范、武器裝備配置整體規劃、設備整體規劃和本年度實施計劃,保證 稽查武器裝備配置及時。靈活運用全國各地農牧業行政執法信息內容數據共享平臺等稽查信息管理系統和公共數據,提升 稽查信息化管理水準。
(四)增加學習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制訂稽查人員培訓規劃和本年度培訓方案,在編在職稽查人員每一年學習培訓時間不少于30課時,新入稽查人員每一年學習培訓時間不少于60課時。省、市二級稽查學習培訓涉及面各自不少于主管機關稽查人員數量的10%和50%,把學習培訓考試狀況做為稽查有效證件簽發的基礎標準,使稽查人員尤其是新員工入職盡早融入新形勢下新每日任務新規定。機構進行稽查技能競賽、“稽查模范”評比、稽查大比武主題活動,加速提高審理案件工作能力,塑造稽查能人。再次機構進行全國各地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示范性創先爭優活動,對取名的對話框和企業開展追蹤檢測和動態管理,以建立促提高,以示范帶發展趨勢。
(五)加強審理案件,增加稽查幅度。把稽查審理案件成果做為考量改革創新成效和稽查工作中的關鍵規范。探尋創建稽查審理案件成果指標值評價指標體系。堅持不懈有案必查、查必奏效,省部級綜合性綜合執法組織要對重特大違反規定案子掛牌督辦。立即發布有知名度、有威懾力的經典案例,公布農牧業綜合執法出色案件材料和公文。在搞好平時稽查工作中的另外,要加強農業產品產品質量、農業生產資料、動物與植物環境衛生、水產業(長江禁捕)等行業違紀行為的依法查處幅度。創建不一樣等級、不一樣地區農牧業稽查合作體制,提升資源共享、核實相互配合、案子轉交移交。以省部級為企業探尋借調稽查技術骨干建立稽查審理案件具體指導工作組,幫助具體指導現場審理案件,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健全執法監督體制、綜合執法與邢事司法部門對接體制,果斷避免 有案不變、以罰代刑。
(六)加強黨建,造就稽查之魂。不斷完善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組織基層黨組織,把黨對一切工作中的領導干部圍繞到農牧業綜合性行政部門執法改革和農牧業綜合執法工作中各層面和整個過程。堅持不懈黨建工作與稽查工作中互促互促,保證“抓牢、兩手硬”,充分運用黨的基層組織作戰主體作用和黨員先鋒崗帶頭作用,將堅定理想信念的民主作風反映到做好本職工作中,充分運用黨建工作鑄魂補鈣補鋅、增強體質關鍵功效,為稽查工作中出示思想政治和紀律作風確保。樹牢執法為民核心理念,堅持不懈正風肅紀,全力勇于擔當,狠抓政風行風基本建設,塑造鑄就一支懂農牧業、愛鄉村、愛農戶的農牧業綜合性綜合執法團隊。
四、進一步加強技能提升行動的對策確保
(一)提升組織協調。各個農業農村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擔當意識,把技能提升行動做為當今和將來一個階段的重點工作,制訂實施方案,明確目標構思、關鍵每日任務、進展分配、責任分工和保障體系,保證 技能提升行動順利開展。
(二)提升統籌謀劃。堅持不懈齊抓共管、互相配合,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