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對家庭農場的相關扶持政策。各級農業部門要將家庭農場納入現有支農政策扶持范圍,并予以傾斜,重點支持家庭農場穩定經營規模、改善生產條件、提高技術水平、改進經營管理等。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推動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幫助解決家庭農場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強化面向家庭農場的社會化服務。基層農業技術推廣機構要把家庭農場作為重要服務對象,有效提供農業技術推廣、優良品種引進、動植物疫病防控、質量檢測檢驗、農資供應和市場營銷等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建設試驗示范基地,擔任農業科技示范戶,參與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項目。引導和鼓勵各類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面向家庭農場的代耕代種代收、病蟲害統防統治、肥料統配統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貯藏保鮮等經營性社會化服務。
完善家庭農場人才支撐政策。各地要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者的培訓力度,確立培訓目標、豐富培訓內容、增強培訓實效,有計劃地開展培訓。要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經商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將家庭農場經營者納入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陽光工程”等培育計劃。完善農業職業教育制度,鼓勵家庭農場經營者通過多種形式參加中高等職業教育提高學歷層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農民技術職稱。
引導家庭農場加強聯合與合作。引導從事同類農產品生產的家庭農場通過組建協會等方式,加強相互交流與聯合。鼓勵家庭農場牽頭或參與組建合作社,帶動其他農戶共同發展。鼓勵工商企業通過訂單農業、示范基地等方式,與家庭農場建立穩定的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
意見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積極向黨委、政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研究制定本地區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與發改、財政、工商、國土、金融、保險等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要加強對家庭農場財務管理和經營指導,做好家庭農場統計調查工作。及時總結家庭農場發展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運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國有農場可參照本意見,對農場職工興辦家庭農場給予指導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