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4年度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云農財[2014]032號 )
各州(市)農業(畜牧獸醫)局、財政局,滇中產業新區農業局、財政局,鎮雄縣、宣威市、騰沖縣農業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財政支持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的管理,現將2014年云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各州(市)農業局、財政局按照項目申報指南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對項目申報的指導,切實組織好項目申報工作。
請各州(市)財政、農業部門于2014年9月25日前,按項目指南要求聯文向省農業廳和省財政廳報送項目申報材料,同時以州(市)為單位報送項目匯總表(附電子版)。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農業廳鄉企處 李烈鋼 電話:0871-65749808
郵 箱:ynxzqy@126.com
省財政廳農業處 孟 錦 電話:0871-63625477
郵 箱:400439@163.com
省農業廳財務處 吳金亮 電話:0871-65749403
郵 箱:ynsnytcwc@163.com
云南省農業廳 云南省財政廳
2014年8月19日
附件:
2014年云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
申報指南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的意見》(云發〔2011〕1號)的要求,圍繞發展高原特色農業,培育和壯大云南特色優勢產業、做強做大農業龍頭企業,加快推進我省農業產業化經營步伐,走出一條產業布局合理、產業優勢突出、產業結構合理、產業發展高效的現代農業產業發展之路,更好地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圍繞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各州(市)要圍繞《云南省“十二五”農業產業化發展總體規劃(2011—2015年)》(云發改農經〔2011〕163號)確定的農業產業布局和重點,以縣級為基本單元,圍繞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關鍵環節、核心建設內容,遴選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
二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公共財政的本質要求把握財政資金的投入方向,形成政府、企業和農民在投入上的合理分工,充分調動龍頭企業在基地建設、技術運用、市場開拓、帶動農民增收等方面的積極性,有效提高農業生產和經營的組織化程度,真正實現“企業+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戶”連市場,推動農產品市場開拓和科技創新,帶動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升級和區域經濟發展;同時,還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聚合作用,以市場為導向,以利益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工商資本、金融和其他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產業化建設,形成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投融資機制。
三是堅持競爭立項、扶優扶強的原則。根據資源稟賦、經濟基礎、社會環境等宏觀因素和扶持對象的條件等微觀因素,確定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以項目為載體,把龍頭企業扶強、特色產業扶大、特色產品扶優。
二、資金支持對象、扶持環節和扶持方式
(一)資金扶持對象。資金扶持對象為當地符合全省“十二五”農業產業化發展總體規劃的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項目申報單位包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依法注冊的經濟合作組織等。
對于各地申報2014年中央現代農業項目確定扶持的產業類別中的相關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二)重點扶持環節。重點為基礎設施配套和原料生產、產品加工、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創新、品牌打造等。具體扶持環節由各州(市)針對制約該項產業發展的瓶頸問題進行確定。
(三)扶持方式。省級農業產業化建設專項資金扶持的方式為無償補助。項目由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受理,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由所在地的縣級農業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以正式文件上報州(市)農業、財政部門。州(市)農業、財政部門對項目進行篩選,提出審核意見后,聯文上報省農業廳和省財政廳。非聯合申報的項目省級原則上不予受理。
三、項目申報要求
(一)項目扶持對象要求
1.產業范圍。圍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的意見》(云發〔2011〕1號)文件及《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高原特色農業發展決定》(云發〔2012〕13號)文件明確的優勢特色產業,并在項目實施地有較好基礎,適宜發展的產業。
2.重點產業基地建設項目。項目選取扶持的原料基地對應的產業必須在當地優勢特色產業中占主導地位。項目實施地需具有良好的原料基地發展條件和一定的規模。同時,當地群眾對發展該項產業具有較高的積極性,并具備相應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支持。
3.農業龍頭企業及經濟合作組織重點項目。項目選取扶持的農業龍頭企業,原則上2013年固定資產規模在10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在1500萬元以上;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企業年交易額3億元以上;項目選取扶持的經濟合作組織,原則上2013年固定資產規模在500萬元以上,年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提供的數據以2013年年終財務報告為依據。
4.重大招商引資項目。云南省省級以上農業產業化經營與農產品加工重點龍頭企業對外招商引資及市場開拓的重點項目。
(二)項目申報控制數量
州(市)申報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控制數詳見《2014年云南省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申報控制數分配表》(附件4),每個項目扶持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最低不低于100萬元。
(三)每個推薦項目需提供的材料
1.重點原料基地項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4年云南省財政扶持農業產業化重點原料基地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
(2)《農業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標準文本》(見附件2)
(3)項目承擔單位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
2.農業龍頭企業及經濟合作組織重點項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4年云南省財政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經濟合作組織)項目情況匯總表(見附件3);
(2)《農業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標準文本》(見附表2)
(3)項目承擔單位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上年度企業財務報告。
四、上報時限
請各州(市)(包含省直管縣)、滇中產業新區于2014年 9月25 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省農業廳、省財政廳(同時發送電子文檔),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