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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體系中,除了有大家熟悉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還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今年2月21日,國務院出臺《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作為養老保險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城鄉“兩保”合并的具體政策是什么?它將給云南省廣大城鄉群眾,帶來哪些實實在在的好處?
回眸
3年時間實現“兩保”全覆蓋
2009年12月1日,云南省制定出臺了《云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并于同日啟動第一批新農保試點。一項由政府拿出真金白銀,實現2000多萬農民群眾“老有所養”的惠民制度,開始在云嶺大地生根發芽。
試點之初,云南省僅有13個縣列入國家試點范圍。省委、省政府從均衡推進全省試點工作大局出發,又追加了3個縣自費開展試點工作,省財政承擔了全部所需資金,確保了16個州市均有1個新農保試點縣。
2010年,按照“重點擴大人口在35萬人以內、工作基礎比較好的縣,同時實現藏區縣試點全覆蓋”的思路,分別于7月和10月啟動了第二批新農保試點工作,將試點范圍擴大到16個州市37個縣,實現了3個藏區縣試點全覆蓋。2011年7月1日,按照國務院試點覆蓋面擴大到60%的要求,啟動第三批新農保試點,將還未開展試點的所有邊境縣和民族自治縣全部納入國家試點縣,試點范圍擴大到了99個縣市區(其中包括省級試點縣3個、縣級試點縣2個)。同年,云南省制定出臺了《云南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在99個新農保試點縣同步啟動了城居保試點。2012年,云南省又在剩余的30個縣(市、區)啟動第四批新農保和城居保試點,將全省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全部納入國家試點范圍。
在試點過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明確要求立足于統籌城鄉社會保險制度協調發展來推動兩項制度試點。同時,云南省還克服各種困難,積極加大投入和創新制度,有效地夯實了“兩保”基礎。
經過3年努力,云南省比中央要求的時限提前8年,“兩保”從無到有,實現了兩項制度全覆蓋。截至2013年12月,全省城鄉居保參保人數2149.2萬人,參保率達到92%,431.5萬城鄉老年居民按時足額領取了養老金。